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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春季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07日 16:44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精甸圆传媒精品入口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高职[202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现将2024年春季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认定对象:

1. 2022级全体学生及食品生物技术21级学生。

认定条件:自入校后获得的符合《精甸圆传媒精品入口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见附件1)的各类成果。

2. 21级除食品生物技术外其它专业学生。  

认定条件:2023年5月20日后获得的符合《精甸圆传媒精品入口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见附件1)的各类成果。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专利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由所在系部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小组审核。个人申请时间:2024年3月18日-4月23日。

2.系部及相关部门审核

系部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为简化审核程序,已参加的学科竞赛结果(公布名单的新闻)、职业技能类证书、完整参加运动会和体育比赛未获名次的材料由所在系审核后直接认定,符合《认定办法》规定条件的社会实践材料(运动会、体育比赛除外)由团委复审,符合《认定办法》规定条件的创业实践材料由招生就业科复审,符合《认定办法》规定条件的运动会和体育比赛(只认定获得一、二、三等奖名单)由体教部复审,完整参加学科竞赛未获名次的材料由举办系复审,学院外的获奖证书等材料由教务科复审。复审单位在申请表相关栏目中签署意见并签字。各系填写《河南科技学院高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公示后于4月26日前报送至教务科,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

3.教务科认定

教务科对各系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认定的结果进行公示。

三、其他要求

1.各系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本系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工作。

2.本次学分认定,各系按照《精甸圆传媒精品入口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高职[2022]5号)文件执行。如在评审过程中,有未列入实践项目的,想参与学分认定的,需由系参考办法提出申请,教务科审核批准后下次执行。

3.2024年4月23日之前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材料应认尽认,后期不再补充认定。

4.相同内容获奖学分不重复计算,以学分高者为准。

5.各系应认真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对于在学分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该学分,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

1.精甸圆传媒精品入口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2.河南科技学院高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

3.河南科技学院高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汇总表

 

 

教务科      

2024年3月7日  

(初审/孔琳琳  复审/王铁固  终审/孙敬坤)

  • 附件【附件1-3.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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